煙氣治理業將面臨新一輪洗牌
來源:北京國電清新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閱讀:2467 更新時間:2014-01-21 09:11“在國電清新的業務結構里,脫硫脫硝等環保產業仍然是其第一主業,其中,脫硫超過大半,脫硝占比相對較低。”北京國電清新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電清新)董事長張開元對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國電清新也在積極拓展公司節能、資源綜合利用等第二、第三主業板塊。
張開元稱,在主營業務板塊上,作為首批國家脫硫特許經營試點企業,國電清新側重于拓展能為公司帶來持續穩定收益的特許經營、BOT或托管運營等環境綜合服務業態模式,同時兼顧選擇能為公司帶來階段性增長的EPC建造模式。“從業務的布局來看,我們更看好脫硫市場,尤其是脫硫現役機組的改造市場。”
同時,國電清新目前已設立或收購康瑞新源、錫林新康、中天潤博、清新節能、博元科技等子公司,基本完成在褐煤制焦、再生水、節能服務及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的布局。
看好脫硫提標改造市場
《21世紀》:在煙氣治理板塊,脫硝是一個新興市場,國電清新怎么看待這一市場的前景?
張開元:對比脫硝市場,我們更看好脫硫市場。公司制定適合自身的發展方向,除了考量該領域現有市場容量,還要考慮兩個方面,一是較強的技術門檻,能有效降低低價、惡性競爭,脫硫系統的技術綜合性和復雜性較脫硝而言更高;二是有持續發展的市場前景,否則行業存在的眾多競爭者,當市場下滑時就可能出現為爭奪有限并逐漸萎縮的市場份額的惡性競爭。
盡管脫硝在國家政策層面推動下顯示出巨大的市場容量,但行業競爭主體較多,都想分享這塊“蛋糕”,這與十年前脫硫市場剛起步時不同。脫硝市場容量在比較短的時期內就會被消化。我們沒有開拓脫硝催化劑生產業務。在脫硝市場啟動時期和脫硝設施建設高峰時期,脫硝催化劑供不應求,脫硝工藝成本中脫硝催化劑占到約40%比重,生產脫硝催化劑的企業在這一時期將會取得較好的收益。
但是隨著國內外企業新建產能增長,以及脫硝工程存量減少,預計本輪脫硝改造不久后脫硝催化劑將供過于求。所以在脫硝領域,我們傾向于依托公司技術、運營業績及經驗、上市后增強的資金實力及市場信譽,側重于BOT模式。
《21世紀》:電力行業強制脫硫的政策,已經實行近10年了,脫硫市場是不是接近飽和了?
張開元:我們相當看好脫硫市場,而且認為未來脫硫市場會持續若干年向好。脫硫市場容量主要構成包括現役機組(多為中小自備電廠)新建脫硫市場、新建機組脫硫市場及現役機組脫硫提標改造市場。我國電力行業基本上完成了對現役機組的脫硫改造,而新建火電機組會維持在一定容量,所以我們看好的是現役機組的提標改造市場。
伴隨著國家環保標準的提高及環保監管執行力度的加大,電廠的脫硫壓力將會增加,脫硫設施必須達標運行。然而,現實是,現有的大部分脫硫設施是在當時環保標準下建設的,且不論當時建設的性能、可靠性,當前環保標準提高后,很多重點地區甚至嚴格于歐美國家,這對電力企業形成巨大的提標減排壓力,意味著很多脫硫設施都需要進行提標改造。
《21世紀》:如何看待煙氣治理行業存在比較嚴重的低價惡性競爭現象?未來幾年這個行業是否會經過一輪新的洗牌?
張開元:其實低價惡性競爭在很多行業都不同程度存在著,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低價惡性競爭是市場步入成熟階段不可避免會面臨的問題。
低價惡性競爭一方面會形成惡劣的競爭氛圍,擾亂市場秩序,損害行業競爭者的整體利益;但是從另一角度看,這也會促使企業提升自身核心競爭力,提升抗風險能力,沒有實力的企業將會被淘汰,這在一定程度上會促進行業的洗牌與整合。
實際上脫硫行業已經歷過一次洗禮,幾年前有數百家脫硫企業,現在留存下來的要少得多。我預計,煙氣治理行業,未來還將經過一次大的洗牌,能夠存活下來的企業數目可能相對有限。
期待“第三方治理”市場化機制
《21世紀》:如何評價現行脫硫脫硝電價補貼政策對行業發展所起的作用?
張開元:電力行業作為支撐國民生產生活的重要能源企業,為了節能減排需要,給予一定的補貼有利于調動電力企業的煙氣治理積極性,有利于市場化機制的建立,有利于行業的可持續升級發展。
火電廠脫硫脫硝市場化競爭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第三方治理”有待進一步推廣。從競爭主體來說,大型電力企業下屬環保公司較民營環保公司而言具有集團內的壟斷優勢,民營企業難以依靠技術和服務優勢進行競爭,一定程度上導致市場缺乏開放性,加大補貼力度有可能會加劇集團內壟斷的傾向,阻礙市場進一步開放。
《21世紀》:國家已對脫硫脫硝行業推行特許經營,如何更有效的建設和完善市場化機制?
張開元:特許經營已經推行多年,這一機制很好的將電力企業需要、環保公司的訴求結合起來,極大地促進我國電廠煙氣治理工作。
但我認為,我國大氣治理的攻堅戰有賴于更大程度的建立“第三方治理”等市場機制。實際中,部分企業還存在環保設施建設質量不過關、投運不正常的現象。對于同一行業內的企業來講,都治理污染,那么治污成本會反映在行業產品價格體系中,企業自身利益并不會受到實質影響。
但如果大家的步調不一致,就很可能造成“誰先治理誰吃虧”,甚至可能造成部分先治理的企業撐不到新的價格體系形成的那一天,于是就有部分企業在環保減排方面大打折扣,單單依靠各級環保監管是很難管得過來的。
環境治理要標本兼治,污染是“標”,機制是“本”。因此我們認為,國家應該明確引入“第三方治理”,優化市場化機制和監管機制,改變排污企業自己治理,環保部門一家監管的傳統模式,通過打破壟斷壁壘,構筑完善的市場化機制,讓專業的環保企業在公平的競爭環境中,通過提供優良的服務,實質性的承擔起全部的環保責任。排污企業只需為排污付費,并和環保部門共同成為監督者對治理效果進行監督。通過公平競爭,“讓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這樣既有利于建立起一方治污,多方監督的高效機制,又可以促進環保產業的壯大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