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業袋式除塵市場需求分析
我國水泥工業的PM、SO2、NOx排放量占全國排放總量的比例分別高達15%-20%、3%-4%、8%-10%,屬于污染控制重點行業。目前我國每年因水泥生產向大氣排放的粉塵量和廢氣量約1,200萬噸以上。水泥生產企業的塵源點非常多,破碎機、磨機、高效選粉機、輸送帶、料倉、庫頂、庫底、包裝系統、烘干機、烘干磨、煤磨、冷卻機、立窯、回轉窯及窯磨一體機等,都產生大量的粉塵和煙塵,這些粉塵和煙塵是水泥生產的重要原材料,具有很高的回收價值。
2013年12月,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重新修訂并發布了《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 30485-2013)及其配套的《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662-2013)等3項標準,新標準重點提高了顆粒物、NOx 的排放控制要求。根據除塵脫硝技術的進步,新標準將PM 排放限值由原標準的50mg/m3(水泥窯等熱力設備)、30mg/m3(水泥磨等通風設備)收嚴至30mg/m3、20mg/m3,重點地區的常規水泥窯和協同處置固廢的水泥窯均PM 排放限值為20mg/m3(破碎機及其他通風生產設備為10mg/m3);將NOx 排放限值由800mg/m3 收嚴到400mg/m3,重點地區的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NOx 排放限值為320mg/m3(采用獨立熱源的烘干設備為300mg/m3)。考慮到現有企業需要進行除塵脫硝改造,標準規定新建企業自2014年3月1日起執行新的排放限值,現有企業到2015年7月1日后執行新標準。
袋式除塵設備作為目前水泥行業廣泛應用的節能降耗設備,具有處理量大,除塵效率高,穩定性好,有效提高水泥回收率等特點,符合國家節能減排的產業政策,屬于國家發改委重點鼓勵發展的環保裝備。與靜電除塵器相比,袋式除塵技術具有粉塵排放濃度低、節水、回收熱能等優點,有力地推動了水泥行業的節能降耗。根據《水泥行業準入條件》(工原〔2010〕第127號),新建水泥(熟料)項目要采用先進成熟、節能環保型技術裝備,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嚴格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工信部于2010年11月印發的《關于水泥工業節能減排的指導意見》(工信部節[2010]582號)將靜電除塵器改造為袋式除塵器列為水泥行業節能減排重點建設工程,因此,能夠為水泥行業配套生產低阻、高效袋式除塵器的生產企業和能夠承擔電改袋工程的主機生產企業具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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