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治理哪些短板需補齊?
江桂斌(左) 魏源送(右) |
【谷騰環保網訊】3月1日起,《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正式施行。這是我國首版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由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
如何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新污染物治理還需要補齊哪些短板?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作為全國政協委員的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水污染控制實驗室主任魏源送和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中國科學院院士江桂斌,聯名提交了 “關于加強新污染物治理行動的科技支撐的提案”。江桂斌院士是國內最早開展新污染物研究的專家,記者日前采訪了江桂斌院士和魏源送主任。
存在頂層設計不夠完善、評估監測不夠系統、科技支撐較弱等問題
中國環境報:當前我國新污染物治理的制約因素有哪些?
江桂斌:本世紀初,我國的新污染物風險防范工作正式起步,迄今雖已對新污染物的環境行為及毒性效應有了一定的科學認識,治理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總體來看,我國新污染物治理仍處在初級發展階段,存在諸多短板。
目前,我國在新污染物環境治理方面存在頂層設計不夠完善、評估監測不夠系統、科學技術支撐相對較弱等問題,主要表現在:技術支撐體系不足,缺乏足夠的國家投入,精細化管理不足;國家層面的單行上位法尚未制定,規章制度不夠健全,環境質量標準指標缺乏;全生命周期、風險預防和監控的化學品管理理念不足,企業主體、政府監管、公眾參與的社會共治理念體現不足;科研技術支撐相對薄弱,沒有充分發揮科技的引領作用;新污染物治理需要很大的經費支持,這也給政府和企業帶來了一定的經濟壓力。
新污染物治理成本高昂主要是因為技術、設備、運營、監管和社會成本較高,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各界共同投入大量的資金和資源才能夠有效地進行治理。具體來講,研發、應用和推廣所需的技術成本較高;高端、先進的分析測試平臺投資大;技術人員不足,運維及監管成本高;替代技術成本高。
中國環境報:我國新污染物治理相關環境標準等方面的現狀如何?
魏源送:與美、日、歐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的新污染物研究起步并不晚,但相關環境監管標準條例的制定仍處在發展階段。包括新污染物在內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控技術標準體系仍不夠完善,支持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與管理危害和暴露的數據庫等基礎數據匱乏,缺少跨部門管控的技術指導文件。
盡管我國在一些方面與發達國家仍存在差距,但近年來,也在加大推進力度,同時加大了環保技術研發和推廣力度,逐步縮小差距。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國家在標準的制定過程中會考慮到各自國情和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因此其標準水平存在差異不可避免。由于我國特有的工業產業結構、使用及排放差異等因素,多種污染物共存、復合效應所引發的生態環境及健康風險問題也更為錯綜復雜。我們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系統觀念,著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科學把握節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新污染物治理體系,支撐我國新污染物管控體系的高效運行。
缺乏高精度、高效率、低成本的新污染物監測技術和設備
中國環境報:我國對新污染物的監測現狀如何?
江桂斌:由于新污染物種類多、新增多、來源廣、濃度普遍較低的特點,這就對新污染物監測技術與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監測設備方面,需要具備檢測新污染物的能力,包括適用于新污染物的監測設備和技術,這些設備往往價格昂貴;
在監測點位選擇上,需要選擇合適的監測點位,以覆蓋可能受到新污染物污染的區域;
在新污染物的相關標準和方法方面,需要使用合適的標準和方法進行監測,包括采樣、分析、數據處理等環節;
在人員培訓方面,需要具備監測新污染物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監測人員。我國在有機污染物監測方面的人員缺口較大,現有教育的專業布局滿足不了國家需求;
在資金和技術支持方面,新污染物監測需要投入一定的資金和技術支持,包括購買、維護和更新監測設備、標準品和試劑,數據分析和報告撰寫等方面。
由于技術新、成本高,我國新污染物環境監測工作基礎較為薄弱,尚無系統的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數據。自本世紀初開始,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在我國率先開展了典型區域新污染物環境行為及遷移機制的相關研究,并在青藏高原、環渤海經濟區、長江流域、南極、北極等區域進行了廣泛的采樣調查,兼顧城市和背景點位,以開展大地理尺度及長期的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工作。
通過一系列原創性工作,我們在我國環境中發現了一批具有重要環境意義的新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調查監測工作的開展,離不開調查監測技術體系的支撐,團隊針對發現新污染物這個國際性的難題,打通了基于分子多維特征的非靶向識別技術流程。同時,研制成功世界首臺成組毒理學大型分析儀器系統。這種成功范式已引起國際同行效仿,開展新污染物篩選與識別的研究工作。
中國環境報:加大新污染物治理科技幫扶力度,主要幫助地方解決哪些困難?
魏源送:當前新污染物的監測技術水平有待提高。
監測是開展新污染物治理的基礎。除了部分發達地區,一些地方的新污染物監測技術水平相對較低,缺乏高精度、高效率、低成本的新污染物監測技術和設備,需要借助先進的技術手段和設備,提高監測水平和效率。
一些地方新污染物治理技術研發能力不足。地方科技力量相對較弱,難以獨立開展新污染物治理技術的研究和開發,需要依賴于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外部技術支持,提高自身技術研發能力。
新污染物治理技術缺乏創新。地方治理技術相對落后,難以適應新污染物治理的要求,需要依賴于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裝備等外部技術支持,推動新污染物治理技術的創新和發展。
地方對新污染物的環境管理能力亟待提高。地方管理能力相對薄弱,難以有效監管和治理新污染物,需要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大管理和執法力度,推動新污染物的規范治理。
此外,地方治理新污染物的資金和人才相對匱乏,難以滿足新污染物治理和監測的需求,需要依賴于政府、企業和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加大資金和人才投入力度,提高治理和監測能力。
需要多方參與,建立一套完善的科技創新機制
中國環境報:新污染物科研力量薄弱體現在哪些方面?
江桂斌:現階段,我們已經對新污染物的歸趨、來源、遷移轉化及其對人體的危害等問題有了一定的研究,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國際領先的成果。然而,我國新污染物研究總體基礎仍與發達國家存在差距。
首先,我國在新污染物領域基礎研究的寬度與深度相對不足,包括污染物的生成機理、排放特征、遷移轉化等方面仍需深入研究,對于其污染特征與生態毒理、人體暴露與健康風險、生態毒性效應及致病機制等的研究仍然存在一些薄弱方面。
其次,科研技術支撐相對薄弱,監測技術研發相對滯后,替代、減排、治理技術研究不足,在學科交叉研究方面還有待加強。
這些差距使得我國在國際公約談判和國內工業行業發展上較為被動,易被國外“牽鼻子”“卡脖子”。
中國環境報:如何進一步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撐體系?
江桂斌:面對更為繁復的新污染物環境問題,我國新污染物治理及管控工作既要有國際視野,同時,也不宜機械照搬國外研究模式與結論,應當走出有自己特色的路線。進一步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撐體系,需要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科技創新機制,促進新污染物治理技術的研發和應用,提高新污染物治理效果,保障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一要進一步開展新污染物風險調查評估,深化相關領域的科學研究,加強多學科交叉創新、新污染物研究和技術創新。在傳統的目標分析方法之外,應更注重疑似靶向/非靶向分析方法的設計開發,強調在大數據獲取及與其他學科領域的關聯擴展。實現環境化學與健康科學研究的交叉創新,發展具有 POPs 特性新污染物識別的早期預警研究體系。
二要基于領域云、區塊鏈,以及深度學習等人工智能技術研發綠色替代品。結合人工智能和自動化技術,開發大規模新污染物的毒性測試和優先化篩選體系。此外,基于人工智能的深度學習系統,推動新污染物防控與風險預警提供技術發展和理論升級。例如,可從一個化合物的結構設計開始,提出綠色化學合成的方案,從源頭減少對生態環境具有潛在危害的替代品的生產排放,為環境友好型替代品的安全設計提供虛擬篩查。
三要建立新污染物治理技術平臺,加強新污染物治理技術推廣應用。結合試點工程,提高技術轉移和轉化效率,促進學術界、產業界、政府和用戶之間的合作。
四要加強相關環境管理立法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技術標準制定和管理體系,促進技術標準的制定和實施,保障新污染物治理技術的質量和效果。
五要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科技人才培養機制。加強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培養一批新污染物治理領域的高層次、復合型、創新型人才。
六要積極推動新污染物治理技術研發國際合作和交流。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和技術,促進新污染物治理技術研發的跨國交流。同時,基于我國共建高質量“一帶一路”的需求,科技幫扶發展中國家實施新污染物治理。
以上工作需要政府、企業、高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多方參與,形成良好的科技創新生態,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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